(2020年3月24日抚顺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
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)
一、免去赵连舜的抚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;
二、任命陈亚文为抚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工作委员会主任;
三、免去李德君的抚顺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;
四、决定免去李舒境的抚顺市司法局局长职务;
五、决定任命李月为抚顺市司法局局长;
六、决定免去杨笑时的抚顺市财政局局长职务;
七、决定任命高贞璞为抚顺市财政局局长;
八、决定免去周旭颖的抚顺市统计局局长职务;
九、决定任命孟庆超为抚顺市统计局局长;
十、免去邵光辉的抚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十一、任命苏中辉为抚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;
十二、任命白阳为抚顺市河北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,免去其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;
十三、任命蔡旭平为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,免去其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;
十四、任命衣贵民为抚顺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,免去其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;
十五、免去荀日历、侯延华的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;
十六、免去孙绍杰的抚顺市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职务。